河池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一览

导语 河池公积金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借款人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以及借款人绑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卡等材料,具体详情详见正文。

  河池公积金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(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核验)

  (1)个人基本材料:

  ①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》(此表在服务窗口填写);

  ②借款人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;

  ③借款人、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(在广西区内民政部门登记婚姻状况的,无需提供结婚证;未婚、丧偶或离婚的,须签署声明);

  ④借款人绑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卡(外地缴存职工提供在承办银行的还款卡);

  ⑤借款人在广西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。

  (2)缴存人根据购建住房类型,提供如下证明材料:

  ①购买一手房贷款申请,提供购房合同2份、首期付款凭证(收据或发票、转账凭证、银行对账单等)、不动产权证(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);

  ②购买二手房提出贷款申请,提供不动产权证、首期付款凭证(收据、转账凭证等)、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及房屋买卖合同;

  ③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贷款申请,提供不动产权证、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(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)、建设工程预算书;大修自住住房的,提供不动产权证、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(C级以上危房)、大修工程预算书;

  ④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,提供不动产权证、购房合同(或房屋交易契税发票)、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、结清贷款的还款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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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河池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

  河池公积金贷款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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